重庆市交通委员会
重庆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
渝交委〔2007〕252号
关于在全市交通行业评选2006-2007年度十佳文明集体和十佳文明个人的通知
各区县(自治县)交通局(委),委属各单位,重庆海事局,重庆交旅集团、重庆公交集团、重庆交运集团、行业各有关单位:
近年来,全市交通行业坚持以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积极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,为我市交通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,取得了显著成绩,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。根据市委、市政府和交通部的要求,结合重庆市交通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和部署,市交委和市文明办决定在全市交通行业中评选2006—2007年度十佳文明示范窗口和十佳文明个人,进一步推进全市交通行业文明创建工作。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本次评选的十佳示范窗口和文明个人将在全市交通行业单位、职工和社会从业人员中评选产生。
十佳文明示范窗口的评选范围包括:客(货)港站、收费站点、养路道班、车组、船舶、建设工地、服务班组、政务大厅、交通执法大队等交通行业窗口。
十佳文明个人分为十佳执法队员、十佳建设标兵、十佳收费员、十佳客运服务明星四个类别。评选范围包括:执法人员(路政、运政、港航、征稽、高速公路、海事)、建设标兵(工程建设人员、养路工、航道工)、收费员(高速公路、地方公路收费人员)、客运服务人员(公交乘务员、客运驾驶员、出租汽车驾驶人员及其他各类交通窗口服务人员)。
二、评选条件和标准
本次评选条件按照《重庆市交通系统创建文明行业的考核标准》进行,具体参照渝交党〔2003〕97号、〔2005〕181号文件执行。
三、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
由市交委组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,统一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。
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:
余昌平 市交通党委副书记
杨清明 市文明办副主任
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:
龚云飞、何发举、孙跃、陈冬梅、李关寿、廖劲松、乔墩、万勇、刘治军、康方川。
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委文明办,具体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。办公室主任:何发举(兼),联系人:罗洪。联系电话:89183132。办公室成员:杨德武、王静练、滕渝、熊健、陈兴文、杨静、郑跃东、颜勇、罗洪。
此次评选工作按照行业管理归口初审,评选领导小组集体研究、网上公示、命名表彰的程序进行。评选的组织协调工作等事宜由市交委文明办负责。
四、评选工作要求
各地各单位可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,按照各个评选序列推荐上报相应的行业管理局和委相关处室初审。各区县(自治县)交通局(委)申报示范窗口和个人的评选每个序列只能申报一个,委属各单位申报各个序列的评选,每个序列原则上最多不得超过2个。
各单位对推荐的集体或个人要形成事迹材料。事迹材料要反映该集体或个人在同行当中思想道德、工作技能、服务水平、工作业绩等处于领先地位的事迹,并提供相应的数据。事迹材料要求内容真实,事迹突出,文字简练,推荐的“十佳”示范窗口材料字数在3000字以内,“十佳”文明个人材料字数在2000字以内。请各申报单位将事迹材料连同申报表报于10月20日前报相应的行业管理局或委相关处室初审。10月25日前,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委相关处室将初审结果报送市交委文明办。市交委文明办于10月底前组织评选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评比。
五、表彰奖励
对获得荣誉称号的先进集体和个人,将予以命名表彰。在荣获荣誉称号后有违反评选条件规定的行为将取消其荣誉称号。荣誉称号保持时间为两年。
附件:1.重庆市交通行业十佳示范窗口申报表
2.重庆市交通行业十佳文明个人申报表
二○○七年九月十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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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词: |
交通 精神文明建设△ 先进 评选 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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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办公室 |
2007年9月17日印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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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1:
重庆市交通行业十佳示范窗口申报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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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集体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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负责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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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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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集体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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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工总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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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员人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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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时由何部门授予何种荣誉称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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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先进事迹 |
(请附3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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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单位意见:
(章)
年 月 日 |
行业主管部门意见:
(章)
年 月 日 |
市交委意见:
(章)
年 月 日 |
市文明办意见:
(章)
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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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2:
重庆市交通行业十佳文明个人申报表
申报类别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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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 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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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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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年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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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照片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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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化程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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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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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康状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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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事专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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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面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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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务职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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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单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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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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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
作
简
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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获奖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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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事要迹 |
(请附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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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单位意见:
(章)
年 月 日 |
行业主管部门意见:
(章)
年 月 日 |
市交委意见:
(章)
年 月 日 |
市文明办意见:
(章)
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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