客车超员被查获后,暂扣车辆至超载人员卸客转运后,予以放行。驾驶员在15天内持驾驶证、行驶证以及公司内部相关管理规定文书前往处罚单位处理。如客运公司所属车辆2次以上超员的,可以直接对公司进行处罚,需公司主要负责人前往接受处理。根据《交通安全法》及浙江省实施条例规定,对超速处以下列处罚:
机动车驾驶人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一人的,处200元罚款;
超过额定乘员未达20%的,每多超一人加处100元罚款,但最高罚款不得超过500元;
超过额定乘员20%的,处500元罚款,每多超一人加处100元罚款,但最高罚款不得超过2000元。
未达20%的扣2分,超过20%的扣6分。
注:车内免票儿童(1.10米以下)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10%。